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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與法律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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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成員論文(劉宏恩老師)

1. 劉宏恩(2019),律師代當事人提起顯無理由之訴訟的倫理問題,月旦法學教室,201期。

2. 劉宏恩(2016),司法官倫理:「被告認罪協商比較好結案」?,月旦法學教室,162期。

3. 劉宏恩(2015),把你的案件寫進我的回憶錄?律師的保密義務,月旦法學教室,151期。

4. 劉宏恩(2014),我可不可以騙你︰律師對法院的真實義務,月旦法學教室,137期。

5. 劉宏恩(2014),律師我要怎麼付你錢?律師酬金的倫理規範,月旦法學教室,145期。

6. 劉宏恩(2014),離婚後子女監護案件「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的再檢視---試評析2013年12 月修正之民法1055條之1規定,月旦法學,234期。

7. 劉宏恩(2013),我可不可以愛你︰律師司法官可以跟當事人或證人談戀愛嗎?,月旦法學教室,126期。

8. 劉宏恩(2012),律師可以「開除」當事人嗎?---律師終止委任關係的專業倫理問題,月旦法學教室,115期。

9. 劉宏恩(2012),台灣離婚調解制度的演變︰兼論家事事件法關於調解程序的若干疑問,台灣法學雜誌,202期,頁35-46。

10. 劉宏恩(2011),『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在台灣法院離婚後子女監護案件中之實踐:法律與社會研究 (Law and Society Research) 之觀點,軍法專刊,54卷,1期,頁84-106。

11. 劉宏恩(2010),美國律師制度史(三):律師業於十九世紀後半葉的實際運作,軍法專刊, 56卷,2期,頁179-197。

12. 劉宏恩(2009),美國律師制度史(二):十九世紀後半葉的法律專業養成訓練,軍法專刊, 55卷,6期,頁240-252。

13. 劉宏恩(2009),美國律師制度史(一):獨立後至十九世紀中葉的發展,軍法專刊, 55卷,5期,頁190-206。

14. 劉宏恩(2004),Custody Decisions in 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s: In-Depth and Focus Group Interviews with Nineteen Judges in Taiwan, 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Vol. 17, Iss. 2, Pp. 225-305, 2004.

15. 劉宏恩(2004),Postdivorce Single-Mother Families in Difficulties and the Need to Reform the Current Policy: Reflections on Two Empirical Socio-Legal Studies of Taiwanese Child Custody Law,月旦民商法雜誌,5期,頁85-103。

16. 劉宏恩(2004),從心理學到法律學的學習路:我思我感,法官協會雜誌,6卷,2期。

17. 劉宏恩(2003),『書本中的法律』(Law in Books) 與『事實運作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月旦法學,94期。

18. 劉宏恩(2001),Mother or Father: Who Received Custody?--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Standard and Judges' Custody Decisions in Taiw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Policy and The Family, Vol. 15, Iss. 2, Pp. 185-225, 2001.

19. 劉宏恩(1997),夫妻離婚後『子女最佳利益』之酌定~從英美法實務論我國民法親屬編新規定之適用,軍法專刊,43卷,12期。

20. 劉宏恩(1996),我國法院對婚姻暴力問題之態度~台灣受虐婦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之司法實務,萬國法律,88期。

二、中心成員論文(許政賢老師)

1. 許政賢(2018),臺灣法上之公序良俗,月旦民商法雜誌,62期,頁26-49。

2. 許政賢(2013),契約結果導向的司法控制─初探民事裁判結果導向案例,政大法學評論,135期,頁87-173。

3. 許政賢(2008),法官法草案關於法官任用之評析,法官協會雜誌,10期,頁38-58。

4. 許政賢(2007),新加坡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簡介(與蔡新毅合著),司法周刊,1336期,頁60-71。

5. 許政賢(2007),英國法院民事案件管理制度簡介,司法周刊,1336期,頁46-59。

6. 許政賢(2007),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簡介,司法周刊,1336期,頁32-45。

7. 許政賢(2005),裁判書類文化與法官定位(下)─兼談當前減輕法官工作負荷的方法,司法周刊,1238期,頁2-3。

8. 許政賢(2005),裁判書類文化與法官定位(上)─兼談當前減輕法官工作負荷的方法,司法周刊,1237期,頁2-3。

三、指導論文

1. 陳明芬(2023),獨立董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實證研究-以臺灣地區和大陸地區法院判決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2. 何盈青(2018),醫療訴訟起訴前之紛爭解決機制 —以臺中地方法院醫療試辦制度為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3. 王心怡(2016),我國法官評鑑制度,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4. 楊子萱(2014),生育事故補償制度的法律與社會研究—從我國「鼓勵醫療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談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5. 魏宏儒(2013),判例文化的規訓權力,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6. 李坤美(2012),論我國DNA親子鑑定應有之管理規範-以親子鑑定機構與人員之管理為討論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