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成立后的第一场大型学术会议「法律想像:跨界、跨域、跨文化的盲点与突破」,于5/12、5/13两天在综合院馆三楼演讲厅盛大登场。会议由中心主任王晓丹教授策画,并结合2023年台湾法理学会年会,以及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共同办理,与会者来自法律、政治、哲学、史学、社会、民族学各领域,针对当前台湾法律与社会的时代议题,展开跨科跨界的交流对话。
本次会议规划了六大主题及一场专书论坛。政大法学院许政贤院长开幕致词时表示,过去对于法理学的印象是比较抽象,看到本次大会的多元主题,觉得耳目一新,很有社会现实感,让人感受到超越过往法理学侷限的潜能。台湾法理学会简资修会长也说明了本次大会主题,缘于他想将法律与社会科学做出更多的连结,在第一年的法律经济学之后,第二年便规画了法律社会学,并商请在此领域耕耘有成的王晓丹教授筹画这次年度研讨会。简理事长表示,当他看到「法律想像」这个创新主题以及会议规模扩展为两天,感到相当惊喜与期待。
大会第一场发表,由东吴大学张嘉尹与辅仁大学锺芳桦两位教授报告卢曼法社会学的研究心得,并与评论人中研院陈弘儒研究员及中正大学阮晓眉老师对话。张教授从系统论角度提出他对跨界跨域的思考,认为不会有一体性、整合性的法学存在,脉络必然是多元的,系统间透过结构耦合相互影响,也进行过滤排除;卢曼是在描述法系统的样貌,不是价值争辩的反思理论。锺芳桦老师回顾德国学术史上问题思维与系统思维之争,指出系统论并不是绝对自主论,仍然有环境开放性,重点在于理解系统的功能是对现代社会复杂性进行筛检与决断,避免陷入目的理性无限因果的难题。
第二场发表主题是移工移民的法政哲学。在报告及与评论人东吴大学陈俊宏老师的对话中,政大法学院林佳和老师阐述了不宜直接将国际人权公约当作优先文本来进行内国法上移工人权的判断,而应从相对普世性的角度,将动态与静态间的社会权力关系纳入考量。中央大学哲学系黄雅娴老师则从法国的博爱立国精神切入观察移民问题,她区分了单向利他与互惠接纳,并梳理从柏拉图、卡尔史密特到德希达对于友爱与共同体的思考,及其与民主的关系。
会议进行到下午,稿件丰富的原住民族主权与法律议题安排了两个场次。首先由东华大学原住民族学院石忠山教授从法律多元主义出发谈国家主权与原住民族人权保障,他指出我们应认清原住民族自然主权及司法有必要向多元主义转型,但当前仍须面对国家是主权拥有者的现实。评论人清大教授黄居正则呼吁唯有具体进入每一个原住民争议的田野脉络才能真正建立法律多元。接着报告的是东华大学范耕维老师与政大法学院林俊儒博士候选人,两人合作对原住民刑事判决中的文化抗辩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法官只在法明文除罪化的类型中会做出无罪判决,其馀最多只在量刑范畴处理,这反映出法律表面上的放宽反而实质限缩了法官对文化抗辩的想像。台大法学院谢煜伟老师于评论时则提出更基进的刑罚废止论/无审判权论,将纷争定义的话语权还诸原住民族。
第四场发表人是中研院法律所杨雅雯助研究员与政大法学院王晓丹教授,两位老师都把论述目标直接对准殖民与解殖。杨雅雯爬梳了三种殖民不义理论:世界主义观的政治宰制论、个人主义观的恶劣治理论以及集体主义观的领土掠夺论,并认为政治宰制论可能较好地凸显了垦殖的不正义,但应留意这当中也蕴含了复刻垦殖者「平等公民」清除逻辑的同化危险。王晓丹提出「叙事」的重要性,公平正义就是一套关于发生了什么、我们如何处理的叙事,因此运用一套反叙事就是重要的解殖方法,特别是相对于单一均质主权及他者叙事的交叠管辖与赋权反叙事,同时也应将过去刚性的法律观转进为韧性的法律观。评论人政大民族系官大伟教授认为王晓丹的论述正好回应了杨雅雯的叩问,垦殖者后代开启的政治协商未必只能是单向同化的,而是也能够在多重、有孔隙的法律地景中进入原住民的土地亲密政治。
第二天会议从法院与民众法意识的议题开场。第一位发表人中研院许家馨研究员分析了台湾法院历来面对社会抗争事件的五种反应模式,指出太阳花相关判决片面强调法治对抗国家的垂直意涵而忽略共同体团结的水平意涵,并且混淆了合法性与(政治)正当性,使得这种「裁决变革模式」落入处罚特定观点及将例外日常化的法治危机。接着中正大学王正嘉教授报告其参与国民法官制度推行的研究经验,并且介绍了各种对于国民参审员的法社会学实证研究,例如评议室内的社会影响力、法意识的变化等,期许后续研究者能在这些基础上推进成果。政大法学院刘宏恩老师的评论意见聚焦在几个疑义上,包括谁是司法信赖的主体(旁观民众或诉讼当事人)?国民法官裁判品质?等等。主持人政大讲座教授苏永钦以身为制度推行者的经验补充说明:国民法官目的既非民主亦非裁判品质,而是让民众一辈子至少进入法院一次,知道法官在做什么,建立对司法文化的认识,提升低迷的司法信赖度。
会议来到第六场,谈的是法律移动。台北大学骆怡辰老师从学术 vs. 实务的话语权竞争角度,重新诠释法学者提出法律漏洞概念的动机,同时也质疑向来习于将外国法作为填补漏洞的非正式法源之做法,恐将面临逸脱在地性与压抑在地性的双重问题。接续法律移植主题,台大法学院的陈韵如老师以日治时期台湾法律人林呈禄弹性灵活地在外来与本土家庭法制元素间挪用重组做为例子,说明法律移动过程中的继受与创造性背离。评论人陈冠廷看到两篇文章中潜藏的对立论点,从选用外国法一会儿是修辞伎俩一会儿又是进步价值的矛盾中,凸显比较法的难题就在于有没有可供判断好坏的共通标准?
大会在下午第一场安排了特别的专书论坛,邀请了最近两年间出版的基础法学专书作者或主编进行简介与对话。王晓丹谈到其主编的《法律有关系:法律哪里来?怎么变?如何影响我们生活?》是台湾第一本法律与社会研究指南,各领域研究者分别贡献了珍贵的文献地图与分析指引。简资修述说其将近年撰写的论文集结成《如何法律,怎样经济》,着重于阐扬不同于主流工具性与政策性经济分析的法律经济学方法论。中研院黄丞仪研究员娓娓道来其长达六年才完成的英语书籍《Constitutionalizing Transitional Justice》主编经验,这是一本少见从宪法角度探讨转型正义的跨国论文集。许家馨介绍他主编的《Human Dignity in Asia: Dialogue between Law and Culture》,主旨是从跨科跨文化的视野探索亚洲地区的人性尊严法制状况。
大会的最后一个主题是关于传统与现代法制,共有四位作者分两场进行发表。来自清大的法社会学研究者蔡博方考察晚清至民国的宗教法律争论与变动,借此映照出法律文化与法律想像之间的落差或张力正是观察西方法与传统法如何交织在当代法制中的关键。辅大法律学院的江存孝助理教授分析日治时期台湾民间「拈阄分产」的习惯被转译成近代欧陆民法概念的情况,呈现汉人固有法律难以逆转地被收编到近代民法体系的过程。
另一位专研法制史的政大法律黄琴唐老师,探讨司法从准情酌理到依法裁判的典范变迁,在1949年之前的司法裁判整理中发现「情理」的运用情形可分为法律授权下的、事实认定中的以及调整替代法律的三种类型,尤以事实认定中使用最多。最后一位发表人虎尾科大李玉玺教授考察中华法系流通地区的諡号制度之流变,从清代之前珍贵的赐諡到民国之后日渐普及的褒扬令,一直到今日线上即可申请的总统、副总统电子题词与挽额,呈现了制度象征的时代变迁。
「法律想像」研讨会经过了两天九场紧凑、多元又热烈的对话,在夜色中落幕。简资修理事长盛讚王晓丹教授为法理学会年会树立了新典范,政大法律与社会中心在会议筹办上展现的高品质──包括议题的多元、流程的顺畅及论文集的精美等,也得到多位与会学者的高度讚许。相对于部门法的释义学,基础法学社群格外需要学术凝聚力,会议落幕其实孕育着新的开始。在道别声中,这场学术盛宴散发的充沛能量,彷彿伴着所有与会者坚定地踏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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